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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是一个“多数的文明”

朱天元 南都观察家 2022-08-19



姚大力,历史学家,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

朱天元 采访整理

原文载于“经观书评”,经作者授权删改发布

全文4300余字,阅读约需9分钟


多了解一点多民族中国的历史,就能多一点智慧去面对多民族中国的当下。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这是公认的事实。但是,何为民族?

 

随着二十世纪以来民族融合以及现代民族学理论的发展,我们发现似乎越来越难用一种体质、语言、文化特征来界定一个民族。台湾学者王明珂曾经这样叙述他对于族群凝聚的观点:“当个人作为某群体的一分子与外在世界的个人与群体互动时,透过这心理构图的回忆,个人得以建立其社会认同体系。这样的回忆常是集体性的,也就是社会人群经常集体选择、活化并强化特定的社会记忆,以凝聚成员彼此的认同。”

 

历史学家姚大力认为:民族是拥有一种基于共同血统观念之上的、集体身份意识的文化共同体。这种共同血统观念是“想象”或虚拟的产物,是在该人群基于某些共同经验而自发生成的,关于他们共同根源性的、朦胧的草根意识基础上,由人群中的知识精英或准知识精英有意识地“发明”出来,然后又变成被民众广泛接受的、有关自己的起源传说。民族一旦被“发明”出来,就很难再轻易地被还原为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共同体。因为民族认同具有强大持久的精神引力。现在它已成为人类最为坚持的、少数集体身份的归属范畴之一。

 

历史书写的背后反映了某种集体记忆的影响,同时也常常为现实的需要被不断诠释、选择。所以对于族群与族裔的研究,其价值不仅仅在于追溯起源,凝聚认同,更重要的在于,通过反思性知识与批判性知识,对过去的历史进行检讨、重建,去化解积淀。

 

身处族群不断冲突、曾经的多元族群价值屡遭挑战质疑的当下世界,中国不可能丝毫不受到这种潮流的影响。因而我们更需要对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保持一种反思性的态度,使得少数民族与汉族都可以用更为理性与包容的眼光,去面对过去与现实,让常常被偏见所鼓动的民族情绪得以转变为彼此间深刻、宽容的了解。

 

如何让每一个民族、每一种文化都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声音?历史上作为多元族群存在的中国,如何重新审视自己源自多元民族的遗产,并产生出一种崭新的、基于多元文化主义立场的民族主义?这样的追问也许永远不会过时。

 

作为一位卓有成就的历史学者,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姚大力教授的关怀常常延及多元族群关系。在记者朱天元对姚大力教授的采访中,姚教授探讨了民族、汉族中心主义、多元文化等话题,其中的讨论和思考,对今天我们如何认知自己的族群与国家,如何处理族群间的关系,都深有启发。


以下是采访的部分内容整理。



▌来自民族学的启发:民族认同问题

当前中国民族研究大致有两种取径:民族史取径和民族学取径。两者属于不同的学科领域,视域互相交融或互有重叠,区别在于,他们分别着眼于过去和现在,且研究中依据的基本研究素材,以及处理素材的方法都很不相同。

 

前者可以溯源到因道光、咸同时期边疆危机的刺激而兴起的“西北舆地之学”,并受到欧日“汉学”传统的重大影响。往往力求把某个特定人群的历史尽可能地向前追溯,确认其历史谱系,在“延续与变迁”的时空框架里认识理解民族。


后者本质上属于人类学,在民国时期得到极大发展,以深入的实地调查为特征(在人类学、民族学中称为“田野调查”)。当时的学者很注重调查边疆各人群的现状,从人群的现状分辨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参照历史文献去探寻他们“从哪里来”的问题

 

大约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民族学逐渐地重视被考察对象有关“自己是谁”的认同问题。

 

这一问题的提出,推动了民族史或族群历史从“客位”叙事向“主位”叙事的转向。所谓“客位”视角是指一个力求“科学、客观”的外在观察者关于他们是谁、他们从何而来、将往何处而去的叙事,而并不关注这群人自己是否同意或理解他对他们的定义,不关注这些缺少书面历史记录传统的人群是否知道,自己与记载在汉文史书上久远的某些族群是否具有历史渊源。

 

作为一名受历史学训练出身的从业者,我认为民族史研究可以从民族学获得一些重要启发。

 

一是我们必须掌握研究对象的民族语言及民族语文。这是被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高度强调的一项必备研究技能。语言里隐藏着文化的密码,依靠翻译了解一个民族,所获得的认识难免不是夹生的。但语言问题在中国民族史领域里没有得到同等程度的普遍重视。

 

二是必须充分重视被研究对象自身的“叙事”,也就是他们的口传历史以及民族语文中有关他们自己的记载,当然这以语言技能为前提。汉文资料对民族史研究的意义固然非常巨大,但是民族语文的或当地口传的资料,对研究民族或族群认同的形成,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注意到这一点之后,我们就会发现,绵延不绝的族名,很可能不是族体本身延续性的表征或证明,而只是后来的人群在“想象”或“建构”自己的历史根源时,或随意或精心加以采用的符号与素材。

 

第三,民族史研究无从效法民族学的“田野”取径,因为你完全不可能对历史进行“田野工作”。但是民族学的提问方式又完全可以被民族史所借用,并且通过历史学的文献解析的方法来予以回答。



▌反思中国史中的汉族中心叙事


现代中国的人口,十分之九是汉族,而且尤为集中地分布在东部中国。生活在那里的汉族,对于“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统一国家”这一认识,很容易停留在相当抽象的层面。在今日汉族观念里,“中国”、“中华”仍很容易与汉文明、汉族的概念相混淆,在他们口称“中国”时,浮现在心里的,很可能大多是如今属于汉文明的那些符号,如汉语汉文、禅寺道观、唐诗宋词、毛笔筷子之类。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个现象似乎带那么一点自然而然的性质。但这样的观念又极端有害。

 

对这种极端有害的观念,我们的历史教科书并没有提出足够有力的对治性的论述,没有真正讲好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比如网上有很多人宣扬“厓山之后无中国”,然而我们的教科书上并没有讲过类似的话。

 

但我以为,上述想法与教科书讲述的中国历史,绝不是没有关系。如果你把一部中国史讲成了汉族和汉文明统治或支配中国的历史,那么一个蒙古人或者满人做皇帝的帝国,究竟还算是中国,或者应该被看作是中国已亡于蒙古人或满人的政权?

 

在历史上,“汉人”与“秦人”或“明人”一样,本来是指汉王朝、秦王朝及明王朝治下的人们,与“国人”同义。汉晋之后,北部中国处于诸多非汉王朝的统治下,以王朝名称来命名的人群,或曰“国人”,都转指迁入华北建立政权的匈奴、鲜卑、羯等各部族的成员;那么被统治的华北当地人口该如何称呼呢?他们就这样被称为“汉人”,意思是汉代百姓的后裔人群。它究竟是从最初的他指,被逐渐“内化”为自指名称,或者它一开始就兼有他指与自指的功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中华”则很像是一个自指称谓。

 

历史教科书在这方面的缺陷,可以说出于一种不自觉的汉族中心论偏向。由于这一偏向的影响,它对“华夏孕育了中国、而中国又超越了华夏”这样一个观念的强调,还远远没有到位。

 

比如相当于唐时期的中国史,往往被描写成唐史(不管它还被分成几段)再加上附带在唐时期的“边疆各族”史。这样的编排法真的符合唐长时期与吐蕃、南诏、突厥、回鹘、高句丽等邻国并长争雄、互相交往的历史实相吗?

 

又比如按照教科书的叙述,自从汉承秦制,专制君主官僚制获得巩固之后,中国似乎就沿着自秦汉、汉唐相继承袭下来的这套国家建构体制,一步一步发展到传统时代末叶,形成庞大的多民族统一国家。这使得汉唐体制中治理非郡县地区的“羁縻模式”及其在后代的演化(即“土官制”以及“土司制”),与元、清两朝创造性的“理藩院体制”混为一谈。结果是雍正帝所谓“塞外之一统始于元而极盛于本朝”的昭著功勋,被教科书全算到汉唐体制的账面上。事实是,如果只有承袭汉唐体制国家模式者,如宋、明两朝,当代中国的版图能有今日这般大么?

 

还有一个显著的例证,即用“是否汉化”作为对君临全国的少数民族政权的基本评价。它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们乐意于汉化;它们后来失败了,则是因为它们汉化得还不够。我不是说对汉化的肯定是完全错误的,更不是说汉化论全错了,而是说,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不是只有汉化这样一种值得重视的状态。现在的研究者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对汉化的研究,包括对汉化的赞扬上面。这就于无形中夸大了汉化在少数民族政权巩固方面的实际功能。

 

统治汉地社会的少数民族,在汉地社会的治理中间,必须利用汉地社会原来的文化、制度、政治的资源。对此我们习以为常的看法是,汉文化是先进的,一个落后的民族要能够统治先进的民族,就要向先进的文化学习。

 

但实际问题是,源自汉地社会之外的民族要统治汉地社会,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对汉制稍加更动,“因俗而治”。就此意义而言,它同时还在藏化、蒙古化、回部化,因为它还征服并统治了西藏、蒙古、新疆。对这些地方的治理体系,在某种程度上都在延续当地原有的制度,当然也做了某些调整更动。所以汉化的问题,其实不是产生于落后与先进的对立,而是产生于治理体系必须“在地化”的实际需要。

 


▌反思文化多元主义立场的民族政策


民粹主义回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发达国家先前二十年的族群政策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你若与德国人、法国人或者美国人接触,会发现他们对国内存在大量移民(包括非法移民)的问题出言极其谨慎,生怕犯政治不正确的错误。在本世纪头十年里,发达国家坦言处理族群问题的“文化多元主义”主张已经失败,这应该与他们先前在处理移民问题上过于理想化的政策失误有关。

 

但是“文化多元主义失败”的说法,也可能是在对不了解实情的人们,传达一个被严重扭曲的信息。西方发达社会存在的少数民族被分为三类:一是所谓原住民;第二类是历史地形成的少数民族,多由国界线的变动而使一个民族被分划在不止一国之境内而形成;第三类就是二战后进入各所在国的新移民。

 

西方发达国家解决与前两类少数民族之间相互关系的过程,都已经大体完成了。它们采取的几乎是跟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颇有类似之处的政策框架。现在那里人口在25万以上的、聚居的少数民族,只要有自治意愿,都已获得自治权利。

 

所谓文化多元主义的退潮绝不意味着西方对以往族群政策的全面反悔。退潮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于新移民,是否继续采取文化多元主义政策,西方世界面对这个问题发生犹豫了,过去提出过的“无领土自治”之类的设想,现在再也没人说了;二是他们停止了把文化多元主义的制度设计引入后殖民地国家和后共产主义国家的尝试。

 

所以,如果把文化多元主义的退潮,理解为要重新推行民族国家的均质化运动,也就是用人口占多数的那个民族的信仰、文化、语言来同化其他的边缘人群,这完全是对基本形势的误判。

 

正如不少人已经看出来的,即使是在针对新移民的问题上,究竟用什么来作为文化多元主义的替代性政策,人们至今拿不出一个好主意。“文化多元主义之后又能是什么?”在我看来也许只能是一个经过某种修正的“2.0版本的文化多元主义”。

 

在一个多元化的时代和世界里,没有什么理由把民族融合理解为就是化多为一。中国文明应当是、也只能是一个复数的文明,或者复数文明的命运共同体。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方向性的问题。回顾费孝通先生所讲的“美美与共,各美其美”,我们对于中国文明的期待,就必须是让每一个民族的存在都具有其无可替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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